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美丽家园项目)已由汉中市水利局(汉水发〔2024〕144号)、汉中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汉移办发〔2024〕27、28号)、西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西行审招字〔2024〕1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招标人为西乡县水库移民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于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子午镇汉江村美丽家园及亮化等7个建设项目分别位于:子午镇汉江村、沙河镇沙河社区,桑园镇桑园社区、白龙塘镇朱家垭村、城南街道办泾洋村、白勉峡镇白勉峡社区、城北街道办余家山村、子午镇段家营村二组。项目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一:西乡县子午镇汉江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码头区域提升工程;②供销社区域提升工程;③老村委会区域提升工程;④道路修复工程;⑤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二:西乡县沙河镇沙河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①道路工程;②路基防护工程;③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三:桑园镇桑园社区环境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铺透水砖811.8㎡;新建树围13个62.4m;成品户外健身器材5套,成品户外石桌凳3套,圆形座椅1个;安装混凝土道牙687.5m;整理绿化用地1283.2㎡;栽植乔木126株;栽植色带1283.2㎡;铺筑16cm水泥碎石稳定基层378.28㎡,18cmC30砼面层557.58m³,φ28钢筋钻孔植2033.56kg;新建双箅偏沟式雨水口1座,埋设φ300钢筋混凝土管涵20m等。
项目四:白龙塘镇朱家垭村美丽家园环境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透水砖地面铺装200.82㎡;大理石石材碎拼地面铺装1030.12㎡;植草砖铺装面积80㎡;地面硬化29.7㎡;鹅卵石地面铺装158.3㎡;破损路面修复23.1㎡;成品水泥路缘石长85.3米;卵石路沿长351.2米;文化墙彩绘面积155.26㎡;太阳能路灯12盏;树池8个;定制柴火架64套;混凝土排水渠长140.7米;土坯房外墙刷稻草漆285.4㎡;文化宣传栏2个;文化简介牌2个;绿化苗木栽种21株等。
项目五:城南街道办泾洋村文化舞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建设固定舞台(长8m、宽4.5m、高0.6m),轻钢结构背景墙,灯光音响设备1套;②可拆卸钢架舞台1座(长7m、宽4m、高0.6m),椅子100把,灯光音响设备1套。
项目六:白勉峡镇白勉峡社区环境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贴透水砖660㎡、毛面芝麻灰花岗岩5.1㎡、芝麻黑花岗岩浮雕41.7㎡、植草砖48.8㎡;预制混凝土道牙325m,安装仿实木栏杆89.6m、安装健身器材4个、成品石桌凳8套、树池座椅1个、简介标识9个;栽种乔木207株,栽植色带3296.3㎡,整理绿化用地3296.3㎡等。
项目七:城北街道办余家山村亮化工程、子午镇段家营村二组亮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北街道办余家山村安装灯杆6m高、太阳能电池板120W太阳能路灯102套;子午镇段家营村二组安装灯杆6m高、太阳能电池板120W太阳能路灯52套。
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格),并具有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应职务;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招标方式选用公开对外招标,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检查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均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未被列入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均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凡有意参于投标的企业,请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及周末不上班),在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领取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须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业绩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信用中国信誉截图;持以上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至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1.招标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予以拒收。
地址: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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